咨询热线

183-1407-0727

您所在的位置: 王祎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王祎 王祎律师,中共党员,云南省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毕业,法律职业资格 A 证,执业年限 11 余年,现任红河州律师协会理事、红河州律师协会考核评审委员会主任、蒙自市律师行业第一届妇联主席、普洱仲裁委员会 / 澜...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祎律师

手机号码:18314070727

邮箱地址:48702956@qq.com

执业证号:15325201511551494

执业律所:云南凌云(红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华风现代城2幢3层

法律知识

企业年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云南红河专业的企业法律服务律师

企业年金一般是要员工到了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申请领取,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当然如果职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时候,也是可以申请提取的:

1、当职工在退休前,因病、因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也可以提前申请一次性或者按月提取企业年金;

2、在选择出境居住时,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

3、在职工身故后,继承人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怎么提取

1、可以直接前往合作的银行进行提取,领取之前,需要先携带好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和保单复印件资料;

2、接着在银行排队取号进行窗口办理预约,到号了,自己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的人工办理;

3、并将资料交给在营业中心的窗口业务员,接着工作人员会审核我们的资料,会进行领取办理手续;

4、按照自己的情况选择领取方式,可以选择按月领取、分次领取、一次性领取都是可以的。

可以建立年金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三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