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祎律师,中共党员,云南省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毕业,法律职业资格 A 证,执业年限 11 余年,现任红河州律师协会理事、红河州律师协会考核评审委员会主任、蒙自市律师行业第一届妇联主席、普洱仲裁委员会 / 澜... 详细>>
律师姓名:王祎律师
手机号码:18314070727
邮箱地址:48702956@qq.com
执业证号:15325201511551494
执业律所:云南凌云(红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华风现代城2幢3层
失信被执行人,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条件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意味着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但故意或恶意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包括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来阻碍或抗拒执行过程的进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这涉及到通过不正当手段,如提起虚假诉讼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履行义务。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报告其财产状况。
5、违反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未遵守法院发出的限制高消费或其他特定消费的命令。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在被执行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
这些条件涵盖了从拒绝履行义务到采用非法手段阻碍执行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法律文书的执行和法律秩序的维护。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网:这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主要途径,通过该网站可以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执行法院等信息。
2、搜索引擎查询:通过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失信名单等,可以获取相关信息。这种方法适用于快速定位特定个人或企业的失信信息。
3、访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门户网站:在官方网站上找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入口,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这是官方提供的正规查询途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对于维护社会信用体系、促进法律文书执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些途径,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有助于防范交易风险,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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