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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祎 王祎律师,中共党员,云南省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毕业,法律职业资格 A 证,执业年限 11 余年,现任红河州律师协会理事、红河州律师协会考核评审委员会主任、蒙自市律师行业第一届妇联主席、普洱仲裁委员会 / 澜...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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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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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云南红河股东出资纠纷,追收未缴出资能执行吗?律师分析

股东出资不只是把钱打进公司账户。货币出资有比例要求,非货币财产要评估作价,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以及权属不清或已设担保的财产都不能出资。股东还要按期缴纳认缴出资,不能擅自抽回;公司破产、被执行实际破产或延长出资期限时,未缴出资可能加速到期。为帮您解决云南红河股东出资纠纷、追收未缴出资执行问题,整理了相关法律和实务内容,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王祎律师。


一、作为股东出资时要注意什么

作为股东出资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以货币出资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并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股权出资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并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3、以股权以外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4、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二、哪些财产不能用作公司出资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另外,权属不清的,处于查封、冻结状态的财产以及其他不能自由转让的财产也不能出资。


三、股东出资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遵守公司章程;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出资填补义务;

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

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四、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三种情形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形:

1、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2、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已实际上破产但不申请破产的;

3、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又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股东出资的条件:

1、用于出资的股权必须是出资人合法持有的,并且可以依法转让;

2、用于出资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例如已经被设立了质权的股权就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

3、出资人以股权出资必须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用于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综上所述,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股东出资从认缴到实缴,中间会遇到出资形式、评估作价、加速到期、未缴出资追收执行等一系列问题。真到了法院执行阶段,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关系会变得很具体,单看几条法条往往不够。王祎律师在红河做公司类争议解决多年,处理过不少类似纠纷。如果您手里有追收未缴出资的执行案件,可以带着章程、出资凭证和裁判文书,到云南凌云(红河)律师事务所找王祎律师当面沟通,看看下一步怎么安排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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